“分”基本信息

拼音: fèn fēn

注音: ㄈㄣˋ ㄈㄣ

部首笔划:2

总笔划:4

繁体字:分

汉字结构:上下结构

简体部首:刀

造字法:会意

笔顺:撇捺折撇

五笔86:WVB

五笔98:WVR

五行:水

UniCode:U+5206

四角号码:80227

仓颉:CSH

GBK编码:B7D6

规范汉字编号:0146

“分”基本解释

基本解释

fēn   ㄈㄣˉ

◎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
◎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
◎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

◎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
◎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
◎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
◎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

反义词

英文翻译

cent   centavo   centimo   chon   dispart   marking   minute   rappen

“分”汉语字典

汉语字典

[①][fēn]

[《廣韻》府文切,平文,非。]

“匪3”的被通假字。

(1)分开;划分。

(2)分解;排解。

(3)分为两半;半。

(4)节候名。如春分、秋分。

(5)分裂。

(6)指破裂。

(7)辨别;区别。

(8)分明;清楚。

(9)离开;离别。

(10)分散。

(11)分头,各自。

(12)分给;散发。

(13)分任;分派。

(14)量词。计时单位:一小时的六十分之一;长度单位:一寸的十分之一;重量单位:一两的百分之一;角度、弧度的单位:一度的六十分之一;地积单位:一亩的十分之一;利率单位: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。表示分数,如五分之一;评定成绩的标志,如满分、六十分;等等。

(15)即“八分”。书法字体的一种。

(16)犹遍。

(17)犹翻。

(18)同“紛”。参见“分重”。

[②][fèn]

[《廣韻》扶問切,去問,奉。]

(1)分际;合适的界限。

(2)名分;位分。

(3)职分。

(4)指本分。

(5)情分;情谊。

(6)缘分;福分。

(7)才分;天分。

(8)地分;地域。

(9)指分野。

(10)整体或全数中的一部分。

(11)量词。

(12)甘愿;满意。

(13)意料;料想。

(14)犹部曲,队伍。

(15)通“忿”。参见“分2分”。

音韵参考

[广 韵]:府文切,上平20文,fēn,臻合三平文幫

[平水韵]:上平十二文·去声十三问

[唐 音]:*bi?n,bhi??n

[国 语]:fēn,fèn

[粤 语]:fan1fan6

[闽南语]:hun1,pun1

“分”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 分; 康熙笔画:4; 页码:页136第04

【唐韻】府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文切,𠀤音餴。【說文】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【易·繫辭】物以羣分。又【增韻】裂也,判也。又【廣韻】賦也,施也。【增韻】與也。又【玉篇】隔也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年】師喪分焉。【荀子·仲尼篇】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禍之生也分分。【註】猶紛紛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讀爲分。又【唐韻】扶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問切,𠀤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【禮·禮運】禮達而分定。又均也,分劑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毋求多。又分位也。【漢諸葛亮出師表】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又【集韻】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【左傳·僖元年】救患分災。又【正韻】府吻切,音粉。【爾雅·釋器】律謂之分。【註】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,音丰。【曹植·七啓】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