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尺”基本信息

拼音: chě chǐ

注音: ㄔㄜˇ ㄔˇ

部首笔划:3

总笔划:4

繁体字:尺

汉字结构:独体结构

简体部首:尸

造字法:会意

笔顺:折横撇捺

五笔86:NYI

五笔98:NYI

五行:火

UniCode:U+5C3A

四角号码:77807

仓颉:SO

GBK编码:B3DF

规范汉字编号:0175

“尺”基本解释

基本解释

chǐ  ㄔˇ

◎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(亦称“市尺”。一尺等于十寸。西汉时一尺等于0.231米,今三尺等于一米):尺素(a.一尺长的白绢,借指小画幅;b.书信)。尺短寸长。尺牍。

◎ 量长度的器具:竹尺。

◎ 像尺的东西:铁尺。仿尺。戒尺。

◎ 形容微少或短小:尺布。咫尺天涯。

英文翻译

ruler   a unit of length

“尺”汉语字典

汉语字典

[①][chǐ]

[《廣韻》昌石切,入昔,昌。]

“斥2”的被通假字。

(1)长度单位。

(2)指量长度的器具。

(3)称像尺的东西。

(4)称某些外形或作用类似尺的绘图仪器。

(5)用尺量,衡量。

(6)喻法度或标准。

(7)喻短小或狭小。

(8)直。

(9)幅。

(10)中医学名词。切脉时无名指所按的部位。在手掌桡骨茎突之后。

[②][chě]

我国传统乐谱记音符号之一。

音韵参考

[上古音]:铎部穿三母,thjyak

[广 韵]:昌石切,入22昔,chi,梗開三入清昌

[平水韵]:入声十一陌

[唐 音]:*chi?k

[国 语]:chǐ,chě

[粤 语]:ce2cek3

[闽南语]:chhek4,chhioh4,chhiok4

“尺”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寅集上】【尸字部】 尺; 康熙笔画:4; 页码:页299第32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昌石切,音赤。【說文】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【家語】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【蔡邕·獨斷】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【周禮·司市】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 又大尺曰施。【管子·地員篇】其施五尺。【註】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 又【小爾雅】五尺謂之墨。【周語】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【註】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。 又【唐輦下歲時記】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尺,謂之裁度民閒。 又法三尺,謂以三尺竹𥳑書寫法律,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尺。今以三尺爲𠛬具,非也。 又叶昌約切,音綽。【詩·魯頌】是尋是尺。叶下作若。 【韻會】通作赤。


考證:〔【說文】周制,寸,尺,咫,尋,常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〕 謹照原文常字下增仞字。〔【周禮·地官】置丈尺於絹布之市。〕 謹照原文地官改爲司市疏,市改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