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 gē
注音: ㄍㄜ
部首笔划:4
总笔划:14
繁体字:歌
汉字结构:左右结构
简体部首:欠
造字法:形声
笔顺:横竖折横竖横竖折横竖撇折撇捺
五笔86:SKSW
五笔98:SKSW
五行:木
UniCode:U+6B4C
四角号码:17682
仓颉:MRNO
GBK编码:B8E8
规范汉字编号:3084
● 歌
gē ㄍㄜˉ
◎ 唱:歌唱。歌咏。歌颂。歌坛。歌台舞榭。歌舞。能歌善舞。
◎ 能唱的文词:唱歌。歌谱。歌词。歌诀。民歌。诗歌。歌行(xíng )(旧诗的一种体裁,音节、格律比较自由)。诗言志,歌咏言。
◎ 歌
cantus chaunt fytte song
[①][gē]
[《廣韻》古俄切,平歌,見。]
亦作“謌1”。
(1)歌唱。
(2)歌颂;赞美。
(3)作歌;写诗。
(4)歌曲;歌词。
(5)诗体的一种。
(6)用同“哥”。兄长。
(7)用同“哥”。父亲。参见“歌歌”。
[上古音]:歌部見母,kai
[广 韵]:古俄切,下平7歌,gē,果開一平歌見
[平水韵]:下平五歌
[唐 音]:*gɑ
[国 语]:gē
[粤 语]:go1
[闽南语]:ko1,koa1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辰集下】【欠字部】 歌; 康熙笔画:14; 页码:页571第07
〔古文〕可哥【唐韻】古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居何切,𠀤音柯。【說文】詠也。【徐曰】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【釋名】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【書·舜典】詩言志,歌永言。【正義曰】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【禮·樂記】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【又】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 又曲合樂也。【詩·魏風】我歌且謠。【傳】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【疏】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。又【韓詩·章句】有章曲曰歌,無曰謠。 又【古樂府註】齊歌曰謳,吳歌曰歈,楚歌曰豔。奏樂曰登歌,曰升歌。 又鐘名。【左傳·襄十一年】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,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。 又山名。【廣輿記】歌山,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。 又朝歌,地名,紂所都也。漢爲縣,屬河內郡。見【前漢·地理志】。 又叶古賀切,音過。【左貴𡣕·晉元后誄】內敷隂敎,外毗陽化。綢繆庶政,密勿夙夜。恩從風翔,澤隨雨播。中外禔福,遐邇詠歌。說見【顏氏·刊謬正俗】。 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【屈原·遠遊】張樂咸池奏承雲兮,二女御九韶,歌,使湘靈鼓瑟兮,令海若舞馮夷。 又叶斤於切,音居。【柳宗元·饒娥𥓓辭】鄱民哀號,或以頌歌。齊女色憂,傷槐罷誅。【說文】或作謌。【集韻】或作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