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 bì
注音: ㄅㄧˋ
部首笔划:3
总笔划:11
繁体字:婢
汉字结构:左右结构
简体部首:女
造字法:形声
笔顺:折撇横撇竖折横横撇横竖
五笔86:VRTF
五笔98:VRTF
五行:水
UniCode:U+5A62
四角号码:46440
仓颉:VHHJ
GBK编码:E6BE
规范汉字编号:5020
● 婢
bì ㄅㄧˋ
◎ 被役使的女子:奴婢。婢女。奴颜婢膝。
◎ 婢
slave-girl
[①][bì]
[《廣韻》便俾切,上紙,並。]
(1)女奴;使女。
(2)对妇女戏侮之称。
(3)古代妇女的谦称。参见“婢子”。
[广 韵]:便婢切,上4紙,pì,止開三上支A並
[平水韵]:上声四纸
[唐 音]:bhi??
[国 语]:bì
[粤 语]:pei5
[闽南语]:pi7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丑集下】【女字部】 婢; 康熙笔画:11; 页码:页265第10
【廣韻】便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部弭切,𠀤音庳。【說文】女之𤰞者。【禮·曲禮】自世婦以下皆稱曰婢子。 又夫人負罪而有所請,亦曰婢子。【左傳·僖十五年】𥠇姬曰: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。又【二十二年】羸氏對太子圉曰: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。 又有罪而沒入于官曰官婢。【前漢·𠛬法志】太倉令淳于公罪當𠛬,小女緹縈上書,願沒入爲官婢,以贖父。 又小魚曰魚婢,見【爾雅·釋魚】。 又金鳳花,別名菊婢,見【草木譜】。 又婢曰上淸。【司馬光·考異】引柳珵上淸傳,竇參知敗,屬上淸,定爲宮婢。一曰上淸或婢本名。【正字通】當時通稱婢爲上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