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谕”基本信息

拼音: yù

注音: ㄩˋ

部首笔划:2

总笔划:11

繁体字:諭

汉字结构:左右结构

简体部首:讠

造字法:形声

笔顺:捺折撇捺横竖折横横竖竖

五笔86:YWGJ

五笔98:YWGJ

五行:金

UniCode:U+8C15

四角号码:38721

仓颉:IVOMN

GBK编码:DACD

规范汉字编号:5004

“谕”基本解释

基本解释

(諭)

yù   ㄩˋ

◎ 告诉,使人知道(一般用于上对下):面谕。手谕。谕旨。晓谕。

◎ 明白,古同“喻”,明白,理解。

◎ 古同“喻”,比方。

英文翻译

instruct

“谕”汉语字典

汉语字典

[①][yù]

[《廣韻》羊戍切,去遇,以。]

“愉2”的被通假字。“谕1”的繁体字。

(1)告晓;告知。

(2)告谢。

(3)教导;教诲。

(4)指告诫的言辞。

(5)旧指上对下的文告或指示。亦特指皇帝的诏令。

(6)学官名。即教谕。宋代在都城设立的小学和武学中始置教谕,元、明、清县学皆有此官,掌文庙祭祀和训诲所属生员。

(7)明白;领会。

(8)表明;显示。

(9)比喻;比拟。

(10)姓。晋有谕归,见《通志·氏族五》。

音韵参考

[平水韵]:去声七遇

[粤 语]:jyu6

[闽南语]:ji7,ju7

“谕”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諭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1188第18

【唐韻】羊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兪戍切,𠀤音裕。【說文】告也。【類篇】曉也。【韻會】及其未悟,告之使曉。【穀梁傳·桓六年】修敎明諭國道也。【禮·祭義】諭其志意。【疏】使祝官啓告鬼神,曉諭鬼神以志意。【周禮·秋官】訝士掌四方之獄訟,諭罪𠛬于邦國。【註】告曉以麗罪,及制𠛬之本意。【疏】諭爲曉,故曰告曉。【戰國策】寡人諭矣。【註】諭,曉也。【呂覽·離謂篇】言者以諭意也。【淮南子·主術訓】衰絰菅屨,辟踴哭泣,所以諭哀也。【註】諭,明也。 又【玉篇】譬諭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誼追傷屈原,因以自諭。【師古註】諭,譬也。 又【廣雅】諫也。 又官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有左右諭德。 又縣名。【晉書·地理志】新諭縣,屬荆州安成郡,吳置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招諭縣,屬錦州,垂拱三年置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東晉有諭歸,豫章人,撰《西河記》。何承天云:音樹。 又【玉篇】他口切,偸上聲。誘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喩。